近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保山市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2018—2020年)》,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助力优化我市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博士+硕士 重点更突出
引进人才包括医疗卫生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点引进国际国内医学类专业院校毕业的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至2020年,力争引进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至少50名,其中引进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占10%以上。
购房补助+月工作津贴 待遇更优越
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经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购房补助和月工作津贴。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税前)购房补助,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一次性给予5万元(税前)购房补助。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2000元(税前)工作津贴,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1000元(税前)工作津贴。同时,引进人才可享受职称评定、能力提升、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
招聘+调入 方式更灵活
鼓励用人单位到高等院校、人才市场、沿海地区直接招聘高层次人才,也可采取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或从市外高校、医疗卫生系统调入方式引进。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占用人单位编制,不受进人计划限制。引进的“985”“211”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在单位总编制范围内,不受进人计划限制。